来源:施甸人社公众号 | 时间:2024-09-27 10:28:14 | 点击次数: 次 | 资讯更全面,考试更专业 |
施甸县继达教育投资有限公司
关于公开招聘党建助理员的招聘方案
为进一步配齐配强企业党建队伍,强化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,提升基层党建信息化水平,需增加党建助理员,协助企业党支部做好企业基层党建工作,推进企业党支部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助理员1名,为保障招聘工作顺利开展,特制定本招聘方案。
一、招聘原则
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,贯彻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二、招聘岗位和人数
本次计划招聘党建助理员1名。
三、招聘范围和对象
(一)身体健康,35周岁以下(1988年10月后出生),中共党员,性别不限。
(二)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。
(三)文秘、汉语言文学专业,熟悉计算机操作,有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四、岗位职责
(一)协助企业党总支宣传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,参与研究和做好企业基层党建工作,推进企业党总支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,协助做好企业对外宣传工作。
(二)协助企业党总支抓好自身建设,配合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各项制度,配合抓好党员教育、培训、管理、监督和服务工作,配合落实“三会一课”制度和党务、财务公开工作,做好党员发展、党员组织关系接转、党费收缴和党员统计等基础业务。
(三)协助企业党总支做好党员档案管理、党员作用发挥等基础党务台账,协助抓好企业党总支活动场所、党员活动室的管理和使用。
(四)负责企业党总支远程教育平台和综合服务平台、网上党总支、“云岭先锋”APP的日常管理运维工作,认真组织开展远程教育学习,按要求完成网上党总支教育学习信息、基础党务信息录入和综合服务平台短信群发、便民服务事项办理等工作,全力抓好“智慧党建”各项业务工作。
(五)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五、招聘条件
(一)思想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行好,能认真学习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自觉贯彻党中央、省、市、县委和县直机关工委各项决策部署,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生根。
(二)业务能力强,能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,配合企业党总支抓好基层党建工作,具备一定的基础党务知识。
(三)热爱基层,乐于扎根基层,对群众充满感情,具备一定的群众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。品行端正、公道正派,作风踏实、吃苦耐劳,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。
(四)热爱党建工作,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。
(五)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不得聘用:
1.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侦查的。
2.存在“村霸”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。
3.组织或参与宗教活动、搞封建迷信,参与黄赌毒,煽动、组织或参与过非法上访的。
4.公司认定的其他不宜聘用为党建助理员情形的。
六、岗位待遇
人员一经聘用,签订劳动合同。工资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,公司不提供食宿,试用期2个月。
七、招聘程序
(一)现场报名(不支持网络报名)
1.时间:2024年9月25日至30日。
2.地点:施甸县甸阳镇永观佳苑小区9幢204室。
3.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徐立伟,固定电话0875-8127976,移动电话:18788174615。
4.提交材料:
(1)户口簿(原件和复印件);
(2)身份证或户籍证明(原件和复印件);
(3)最高学历毕业证书(原件和复印件);
(4)本人近期免冠蓝底版五分标准照片2张;
(5)报名表2份(见附件,自行下载)。
(二)笔试
1.时间:根据审核通过的实际人数确定考试时间,确定后以电话通知为准。
2.地点:根据审核通过的实际人数确定考试地点,确定后以电话通知为准。
3.笔试范围: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总支工作条例(试行)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以及基础党务。
4.其他事项:开考比例:3:1;笔试满分100分,闭卷考试,低于60分的,不得进入面试环节。
(三)面试
1.时间和地点:另行通知。
2.具体要求: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,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、知识结构、语言表达、应变能力、协调能力及仪态举止。面试满分100分,当场评分,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。
(四)确定考察人选
1.综合成绩。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,综合成绩=笔试成绩×50%+面试成绩×50%,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。
2.实施政审。考察人选需提供由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证明,并在规定的时间到施甸县公安局进行尿检。凡是不能按时参加或政审、检测结果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(五)签订合同
考察结束后,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,由公司与聘用者签订聘用合同,聘用合同1年1签。签订合同后,报到上岗。
八、纪律和要求
(一)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人员,取消招聘资格。
(二)坚持回避制度。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、夫妻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,实行回避。
(三)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,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(四)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施甸县裕宏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。
施甸县继达教育投资有限公司
2024年9月25日
来源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uBni3Soih05V69VAS1luk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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